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11月10日,吉首市卫生监督所召集该市辖区内各个体诊所负责人,集中学习贯彻卫生部《诊所基本标准》,正式拉开该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序幕。 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市卫生监督所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无证诊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诊所基本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效验;对经效验后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的诊所,责令其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了解,本次行动还对各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诊所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诊所认真填写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消毒登记本、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医疗事故(纠纷)登记本等,切实规范医疗市场的医疗管理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确保广大群众就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