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通讯员 林 明)驾驶员如果碰到一面“护学旗”,必须踩下刹车避让学生,否则将按规定给予“记2分、罚200 元”的处罚。12月1日,全州交通安全“护学旗”推广使用活动正式启动。 “护学旗”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制作,蓝底黄边,旗上印有“停车让行”交通标志、“湖南省文明交通行动护学旗”字样,正面是一个儿童的笑脸,背面是一个醒目的“停”字。 当日下午,在吉首市万溶江学校“护学旗”启动仪式上,交警向旗手们示范了动作规范:“旗手在斑马线上使用‘护学旗’时要将旗帜打开,正面横向来车方向,旗杆与地面成45度角,使旗帜引人注目。 根据相关规定,在学校上学前30 分钟内及放学后30分钟内,学生有过马路需求时,旗手方可使用“护学旗” 维护学生过马路的交通安全。所有途经校园周边无红绿灯斑马线的机动车,遇“护学旗”使用时均须停车让行,待“护学旗”收起后方可通行。对于不避让“护学旗”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给予“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州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各县市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罚窗口将设立举报材料接收岗,受理群众举报。主要包括:机动车在校园周边路段遇“护学旗”使用时“未停车让行”的照片、视频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