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垣杰 通讯员 龚安群)从今年4月开始,古丈县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3日,共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案件4起,涉案物品货值金额2300余元。 此次古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对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从一线收集到了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的产品11种,涉及宣传功能主治的有7种,涉及其他情形的有4种,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是指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 古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冒充药品的产品,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其可以治疗疾病,使消费者贻误治疗时机,对消费者安全造成威胁。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正规药品都印有"国药准字"的批号,而且批号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确认,标注其他字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药品,不具备治疗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