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秀军 人类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石头,大半部人类文明史是刻写在石头上的。酉水岩葬,就是古代民间葬俗之一,值得一番考究。 酉水,古称酉溪,是湘鄂渝边区水上运输的动脉和商贾贸易要道。近些年来,从考古发掘酉水沿岸的古代遗址和文物来看,足以证明从旧石器时代起,这里就有人类的土著先民居住,留下了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积淀。 石器时代,人类主要用石头制造劳动工具。按照石器的加工情况可分为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约60万年至1万年前),是人类历史的最古阶段,这时人类使用的工具是比较粗糙的石器,从事渔猎和采集;新石器时代,是石器时代的晚期(约1万年至4千年),这时的人类已学会磨制石器,制造陶器,并已栽种植物,从事畜牧。 1975年至1978年间,据考古工作者对酉水两岸的22座墓葬进行了清理,岩墓多集中于迁陵故城的酉水两岸,这一带山岭崎岖,水流湍急。岩墓均葬在河岸的悬崖绝壁处,是先经人工钻凿成石窟后,再将其棺木悬于石窟中。墓室结构比较简单,大小不一,除少数墓葬在石窟上凿有小龛之外,均无其他装饰。一般墓口高0.71—3.5米,宽0.75—4.95米,深0.42—2.8米。由于岩葬时的墓口没有封闭,易于被人发现,所至大部分岩墓早期被盗,出土遗物不多。 据《保靖县志》(同治本)载:“乳香岩在县东南八里,绝壁临江,岩半有方穴庋朱匣,历久不朽。”酉水上游秀山县《秀山志》亦有记载:“秀山县北为仙人岩,石刻峭削,庞然临水,崖半方穴如凿,内庋朱匣。”这种葬穴,旧志又谓之“仙人木”、“箱子眼”、“箱子岩”,远眺犹置木箱于岩穴,乃酉溪先民岩葬习俗遗俗。 关于岩葬习俗,文史典籍书中略见记载。如《隋书·地理志》就说:“荆州诸郡,多杂蛮左……其辟处山居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全异,颇与巴渝同俗……故服章多以斑布师……其死丧之纪,虽无披发袒踊,亦知号叫哭泣。始死,即出尸中痔,不留室内。剑毕送至山中,以十三年为限,选择吉日,改入小棺,谓之舍骨。舍骨必须女婿,蛮重女婿,故以委之。舍骨者,除肉取骨,弃小取大。当葬之夕,女婿或三数十人集会于宗长之宅,著芒心接篱,名曰茅绥。各执竹竿,长一丈许,上三四尺犹带枝叶,其行伍前却皆有节奏,歌吟叫呼,亦有章曲……既葬设祭,则亲疏咸哭。哭毕,家人既至,但欢饮而归,元复祭哭也,其左人……始死,置尸馆舍,邻里少年各执弓箭绕尸而歌,以箭扣弓为节。其歌词说生平乐事,以至终卒,大抵亦犹今之挽歌。歌数十阙,乃衣衾棺敛,送山林,别为庐舍安置,待二三十丧总葬石窟。” 这种葬俗到了唐代,《朝野金载》中的记述更为具体。他写道:“五溪蛮父母死,一月余日,尽产为棺,于临江高山半肋,錾龛以葬之,山上悬索下柩,弥高者以为至孝,则终身不复祠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