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石名有)为方便广大市民到吉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咨询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办理有关殡葬改革优惠政策兑现等事项,吉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于近日从原州乡镇企业局大院搬迁至吉首市人民北路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大院内。 搬迁后的吉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新办公地点处于市中心区,与坐落在吉首市人民北路108号的市公墓山业务办公地点同处一条街道,两家殡葬服务单位相距的路程不到100米,为前来咨询和办理有关殡葬改革事项的市民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便于更快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及丧葬家属服务。 吉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是吉首城区殡葬改革监督与执法机构,同时也是吉首城区殡葬改革优惠政策承办、兑现机构,按照吉首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殡葬改革优惠政策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配合,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具体承办,市公墓山吉首兴龙陵园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在操作程序上,由丧属凭在兴龙陵园购墓后的购墓合同书、服务项目收费发票、市民政局与兴龙陵园联合颁发的公墓证书等资料,向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提出有关优惠政策兑现申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根据丧属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事项,经现场核实后,按照殡葬改革有关优惠政策条款,确定和兑现具体补助补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