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包敦涛 徐助达)3月8日,泸溪县35个乡镇、县直涉农部门在全县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郑重地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状。责任状定下“铁规”:农民减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了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构筑农民减负防火墙,泸溪县与15个乡镇、20个县直涉农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责任状规定,农民减负工作实行乡镇、县直涉农部门一把手负责制,进行目标管理;各乡镇、县直涉农部门不得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 据了解,该县在去年农民减负工作的基础上,将在全县15个乡镇45个村组设立农民减负监测点,继续在每个乡镇聘请一名人大代表或是政协委员担任农民减负监督员。该县减负办负责人说:“责任状的签订,有助于各县乡单位从源头上落实农民减负监管体系,确保农民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