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剑梅 杨仲轩)3月17日,笔者从花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该县2010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部分已经全部到位,并已组织各校全额发放,全县共补发生活补助资金70.71万元。 2010年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的要求,中央财政部、教育部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将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中学每生每年750元的生均补助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750元、中学每生每年1000元,生均每年提高生活补助费用250元。 2011年春季开学,花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跟踪为义教阶段贫困寄宿生的这笔补发资金,并于近日得到落实,2010年秋季起应补发的生均125元全部到账,全县34所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已将补发部分发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5657人,补发总资金达70.7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