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章永恒 龚宗泽)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泸溪县农业部门执法人员在该县兴隆场镇进行稻种检查时,发现一批总量为180公斤的杂交水稻种未经审定,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现场查封处理。 当天,在该镇一农资销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种杂交水稻种外包装标示上缺失“审定字号”,引起了该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随即当场打开包装进行查找,结果在包装内也没有发现相关的审定编号。 据现场检查的泸溪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负责人介绍,杂交稻种都要通过国家审定,在包装上有一个国家审定的品种号,湖南省审定的品种,在包装袋上也都印有湘审字号。检查中发现的这批稻种在外包装和袋内都没有查找到相应字号,据初步判定为未经审定品种。 经现场询问得知,这批稻种是怀化的一家经销商前几天送来店里,货物目前还没有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向店主开具了暂扣通知书,对其进行了现场查封。经清点,该农资店销售的这批稻种总量为180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