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焱华 谢文馗 徐有根)4月8日,笔者从泸溪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降低了患者医药负担,让群众享受到了惠民工程最直接的实惠。 据了解,今年1至3月,该县医改机构住院人均次费用32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8元;门诊总人次3337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321人;门诊人均次费用26.4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28元;药品总收入126480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85803元。 泸溪属于全省第二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8个试点县之一。为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该县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出台了监管办法,开展了4次业务培训,参训人数190多人,印发宣传资料1300多份。同时,建立药价监测点,每周对药品网上中标价、购进价及医院执行价进行监测,实行“一周一报告”制度。此外,认真落实“五个一”监管措施,定期加强药价巡查,确保15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分院,从2010年12月31日起,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合理确定补贴方式,以各乡镇卫生院2010年药品销售总额1387万元的46.5%进行财政补贴。目前,已下拨经费15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