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版:湘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10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保靖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石泽恩)4月8日,保靖县政府发出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该县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据介绍,提高后的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2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1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108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55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水平不低于年人均1500元标准。提标后,该县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四类,一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180元至200元;二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150元至180元;三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100元至150元;四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100元以下。农村供保月人均补差分三类,一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80元;二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60元;三类发放标准为月人均50元。

.


湘ICP备05001329号 版权所有 [团结报社] 团结网 Copyright 2008 Tjw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湘西新闻
   第A03版:湘西新闻
   第A04版:湘西新闻
   第A05版:边城百姓
   第A06版:社会纵横
   第A07版:时事新闻
   第A08版:湘西新闻
   第B01版:经济视窗
   第B02版:教育导刊
   第B03版:文化醉乡
   第B04版:健康时尚
   第B05版:体育世界
   第B06版:体育世界
   第B07版:一周闲情
   第B08版:娱乐天地
村里有个姑娘叫晓芳 创业闯出一片天
花垣精心打造“安全和谐路”
春色花香醉游人
泸溪县城城区绿化率达47.67%
古丈公务员报考人数创新高
泸溪乡镇卫生院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6480人共筑“防火墙”
我州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泸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八成种柑桔
永顺为一万多娃娃乘车系上“安全带”
保靖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