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剑梅 李 想)4月初, 2011年春季特困高中生生活补助全部拨付到全州各县市,实现对300名普通高中特困学生的救助。同时,我州正积极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现“不让一个特困高中生失学”。 “普通高中特困学生生活费补助”从2009年春季正式实行,是州教育局通过社会筹资自行设立的救助项目,每年自筹资金15万元,救助特困高中学生300名,旨在确保我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为我州特困高中生放心入学提供了保障。目前,共筹措发放高中特困学生生活费补助45万元,救助特困高中生900人。 与此同时,我州通过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李勇助学金及彩票公益金等救助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2010年秋,《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全州普通高中生资助面将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达为每生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生资助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失学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止。 另外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积极倡导利用网络平台及发展个人救助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的救助渠道,让每一个高中生都能安心读书,不让一个贫困高中生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