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雅璐)4月9日晚,三名男子鬼鬼祟祟的怀揣着发财的梦想,带着钓鱼竿,开着面包车,连夜从吉首向凤凰,他们此行不是去钓鱼,而是去“钓财”。他们趁有的游客疏忽大意睡觉时忘记反锁门、窗子没关好的机会,专门用钓鱼竿钓取宾馆客栈里游客的钱财,却不料,这几个奇怪的“钓手”被凤凰公安逮住了。 凤凰县公安局为了全力打造全方位治安防范体系,更好地为全县旅游经济保驾护航,于4月1日至5月10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为期40天的声势浩大的治安大巡防行动。4月9日晚,按照《大沱江巡防行动》既定方案,各参战行动小组已在凤凰县城中心沱江镇的各个要点卡口街面巷尾各就各位,整个网格式的立体防控体系立马形成。 4月10日凌晨2:05,正在指挥中心监控室指挥的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和副政委姚本忠,突然发现金水寨路段显示的电视监控频上有两人行踪诡秘。郑军立即指令各行动小组盘查控制该二人。3:49,监控中心又发现在另一要点再次出现该二人无故跑动的画面。巡防民警形成合围之势向该二人正在奔跑的方向追击。3:52,刑侦大队大队长付军生带队在凤凰二桥桥头将正在奔逃的二人中的其中一人当场抓获,并缴获钓鱼竿一根,另一人逃入路边山中趁黑溜走。 经审查,被抓获的名叫杨某某,男,1985年出生,吉首市已略乡人,当晚他伙同龙某某等三人从吉首开车来凤凰是来专门盗窃宾馆的。 经进一步审查,获知杨某某原来是因盗窃罪获刑六年半于2010年5月才刑满释放出狱人员,出来后,他不思悔改,仍做着他的老行当。4月8日,杨某某在长沙找不到事做,便返回吉首,邀约了本乡的曾多次一起在凤凰作案的龙某某和杨某某(目前尚未归案)到凤凰来“发财”,没想到这次他们栽了! 据查,自2011年3月以来,三人相约先后已在凤凰盗窃9次得逞,用钓鱼竿钓取宾馆客栈里游客的钱财,共涉案价值达6万多元,所得钱物全部用来打牌赌博和吃喝挥霍一空。 4月11日,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州公安局和吉首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吉首将另一同案嫌疑人龙某某(男,1988年出生,吉首市已略乡人)抓获归案,并缴获数码相机一部、查获作案工具面包车一台。 4月12日,杨、龙二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