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法院 两起纠纷一小时内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陈 伟)4月1日上午,经过吉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终于尽弃前嫌、握手言和。这两起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通过法官不到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并且从案件诉至法院到成功调解结案,只用了短短4天时间。这是该院推行诉前调解制度以来,又一次成功调解的范例。 上述两起案件的被告均为某矿业公司,因在经济往来中拖欠两家公司货款,被两家公司告上法庭,原告在起诉的同时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立即查封被告的财产。按照传统司法模式,该两案要完成立案审判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时间,这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长时间查封被告财产,有可能造成被告经营困难,反而不利于案件的最终解决。而通过诉前调解,不仅简化程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及时实现。 吉首市法院推行诉前调解制度以来,已成功调解15起案件,涉案标的总额近150万元,同时经过做工作,促使当事人庭外自行和解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案件有3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