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台 由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协办 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苏 烨)1月12日,泸溪县一家公司职工杨忠保意外工亡。4月19日,他的家人领到了38万余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梁洪介绍,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我州共有4名工亡人员按照新的标准享受到了总额为148万余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旧标准的三倍多。 梁洪介绍,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分为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67条。其中,旧规中,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计算补助。而新《条例》将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旧规标准计算,州内工亡的4名职工可享受到总额为43万余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按照新规标准计算,他们享受到了148万余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重点在6个方面作了修订,”梁洪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大副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加大了强制力度。 据了解,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我州的参保人员有了一定的增加。截至今年4月初,我州新增参保单位37家,新增参保人数33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