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舒立新 刘小军)4月22日,凤凰县古城区沙湾居民姚某因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鞭炮,造成严重影响,被执法部门依法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的顶格处罚后追悔莫及。 4月21日,沱江镇沙湾居民姚某在家中办满月酒,来了很多亲朋好友。大家酒后为表示祝贺,在晚上十点钟左右燃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不仅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还为古城带来了安全隐患。期间,市民多次电话投诉,沙湾社区领导及执法局工作人员先后三次到姚家进行劝阻,但主人并没有配合制止亲朋好友的燃放行为,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停止燃放。 鉴于姚某家违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关于不得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不听从执法人员的劝阻,影响极坏,在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查处力度,已对8起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进行了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