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张黎明 田思思 张绍军)“支持计划生育国策,是我们应该做的,没想到党和政府这样关心我们,领到奖励金真的很高兴。”4月29日,在吉首市举行的吉首地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发放仪式上,年逾古稀的社区居民徐代明、吴细花夫妇领到了奖励金存折。 当天,该市共有20名独生子女父母代表领到了每人5000元的奖励金。这些得到政府奖励的父母们说,他们感到特别光荣,纷纷表示会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继续支持计划生育这项国策。 吉首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在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方面走在了全州前列,实现了优惠措施对农村、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全覆盖。去年9月,该市开始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实施一次性奖励试点工作,规定凡是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都可以享受奖励政策。通过调查摸底,吉首地区2010年度符合政策的奖励对象共690户955人。其中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100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165人,其他单位职工570人,非从业人员120人。 该市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其奖励金由各自单位发放;是其他单位职工或非从业人员的,其奖励金由财政拨付。 今年以来,该市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兑现落实奖励政策。在20名独生子女父母代表的奖励金发放到位后,其他935人的奖励金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位。 据了解,目前,我州仅在吉首市和古丈县开展了此项奖励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其他县市将陆续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