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张海涛)一长期流窜于湘西及贵州等地,结伙多次在民营工矿企业频频作案的犯罪团伙,经泸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4月20日,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其主犯杨树珍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其余6个被告人分获7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明,自2006年以来至2010年4月间,被告人杨树珍邀约熊应军等数名被告人,分别窜到贵州省松桃县、我州花垣县、保靖县、凤凰县及泸溪县武溪镇境内,以当地锰锌金属加工企业为作案目标,夜晚蒙面潜入生产车间,疯狂盗取金属阳极板、阴极板、铜线圈等贵重金属。先后抢劫、盗窃40余次,涉案金额多达60余万元。 2009年1月18日凌晨,杨树珍等数被告人还开车窜至泸溪县武溪工业园鑫兴公司,用钢钎打洞钻入厂内,将守厂的保安杨某用绳索捆绑后,抢走阳极板74块、阴极板58块、铜牌1块,价值876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