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彭司进 通讯员 杜 芳)一桩因恋爱而引起的自杀矛盾纠纷,在保靖县清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成功化解。4月28日,解开心结的龙山籍女子岩某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原来,岩某与清水乡的向某于2008年初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交往期间,两人因性格差异及家庭琐事,经常碰碰磕磕,向某多次提出分手,但女友岩某坚决不同意并多次割腕自杀。清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了解到情况以后,主动上门进行了调解。针对岩某的思想状况,调解人员因势利导,循循善诱,经过两个多小时劝解,岩某终于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决定好好生活。随后,调解员对岩某与向某进行细心劝导,最终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决不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