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燃气公司 学习贯彻《条例》 整改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5月5日,州燃气公司组织吉首地区16家瓶装液化气销售网点经营户集中学习新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认真查找整改安全隐患。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宣传、讲解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使各经营户进一步懂得了如何规范经营服务活动。结合该条例的学习,公司还通报了今年以来经营中存在的钢瓶不规范摆放、门市里烤火吸烟、用户安全用气宣传不够、乱涨价和乱收费等10大安全隐患与问题,并且认真剖析了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州市燃气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要求,各经营户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与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网点,将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直至取缔。 培训后,参训业主还认真地进行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知识考试,增强学习培训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