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 健 通讯员 赵书秦)5月6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为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公益诉讼联络站授牌,并为受聘的田中圣律师颁发了聘书。至此,我州检察机关已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4家,受聘公益诉讼联络员7名。 公益诉讼是一项新事物,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公益诉讼联络站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在于协助收集、提供和受理涉及国家、集体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我州检察机关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将代表国家对已经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支持诉讼,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益事业不受侵害。同时,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即时监督,更好地履行和完善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监督职能。 据了解,2007年6月,州人民检察院、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在湘州、生元、四维等3家律师事务所率先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这是当时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设立的首批公益诉讼联络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