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石昊峰 全志明 周智敏)“校长,你好,教育局通知:凡未经教育局批准的中职招生学校来我县招生的,各校一概不予接待!”5月24日,花垣县教育局办公室人员逐校通知局的决定。 近期,该县出台了《花垣县2011年中(高)等职业学校(院)招生工作规定》,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正确引导初中生合理分流。对招生学校准入、招生程序、招生人员资格、招生纪律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透露学生信息等违规中职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招生学校,3年内不得进县招生。同时,会同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对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