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胡 寒)5月24日,吉首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在该市人民医院和万溶江医院开始试点。当日起,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在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同时,可同步结算医疗救助资金。 “实行‘一站式’结算,将医疗救助从以前的‘事后救助’变为了‘事中救助’,大大简化了手续程序和节约了救助对象的时间。”吉首市民政局副局长向顺利说,实行“一站式”结算后,凡因病需住院的救助对象住院前须向医院提供《住院救助认可书》,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的住院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城市(农村)低保证》到该市民政局开具《住院救助认可书》,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出院结算时,可直接办理住院救助兑付手续。而此前,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不能直接结算医疗救助资金,待出院后,须到该市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填报《医疗救助审批表》,经社区(村)居委会核实,向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复核,再报该市民政局审批,审批合格后方能从民政部门领取医疗救助金。 向顺利介绍,该市凡持有吉首城乡居民户口、居住在吉首境内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户、百岁老人及其他困难群众均为医疗救助对象。目前,该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在该市人民医院和万溶江医院先试行2个月时间,待时机成熟后,将在该市逐步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