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彭绍进 彭利勇)5月25日,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市一保健品经销店发现了一批问题“小儿腹泻贴”,此批产品的批准文号早在2010年初已经作废。 该局局长朱为建介绍,该局于5月中旬开始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5月25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吉首市区内一家保健品经销店检查时发现了一批问题“小儿腹泻贴”。该批产品标示生产厂家为妙正医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豫卫健用字[2003]第0292号。据核实,河南省卫生厅于2010年2月21日就发布了《关于废止保健用品批准文号的通告》(豫卫通告【2010】1号),经该厅审批的保健用品批准文号全部到期,不再换发和延续,禁止有关企业再标注“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 “该批产品标注作废的批准文号,且在包装、说明书中标示主要成分含黄连、木香等中药材,宣传具有治疗小儿腹痛、腹泻等功效,应当按照假药论处。”朱为建说,该保健品店共购进上述品种400盒,销售157盒,已涉嫌销售假药。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将剩余产品243盒全部查封扣押,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