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向邦宪)近日,保靖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全县矿产资源税费实行集中征管的通知》,成立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局,按照“统一征收票据、统一征收项目、统一征收标准、统一资金管理”的征管模式,全面规范境内包括原煤、硅石、钒矿、紫砂陶和砂石在内的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工作。 该县文件规定,按“属地管理、源头征收”的办法,组建乡镇征管服务站,在进出公路上设征收服务点,实行乡镇直接负责管理制。今年,先在野竹坪镇和葫芦镇实行集中征管工作,对原煤、钒矿、硅石、紫砂陶和砂石5类矿种实行集中征管。其他乡镇待条件成熟后,再设立乡镇征管服务站。对所有矿产实行凭票运输,据实征收。矿产品企业根据矿产品销售需要可在国税部门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销售价格结算征收税费中的增值税部分,增值税总额超过核定总额的由企业或个体另行缴纳,随增值税附加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并征收。矿产品税费征收相关部门每月安排专人开票,经县财政局核实无误后,将国税、地税按收入级次缴入金库。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局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开展矿产品税费征收稽查工作,对阻挠、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当月欠缴、抗缴税费的矿产品企业,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缴欠缴、抗缴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