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产品已被封存 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彭小伟 彭利勇)6月8日,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查获的5盒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纳米银妇科花红凝胶”进行收缴封存。 该局一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在吉首市人民北路一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所经营的“纳米银妇科花红凝胶”没有产品注册证。该产品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为:生产厂家为南阳医疗保健品公司;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3日,有效期至2012年1月2日;生产批号为20110103。 经过执法人员核查,2004年3月11日,国家食品质量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纳米银妇用抗菌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明确规定:由纳米银妇用抗菌器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依据纳米材料特性及风险,2006年国家局进一步将含纳米级生物材料类器械划归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纳米银妇科红花凝胶的主要成分标识有纳米银,并在说明书中标明适用于阴道炎、宫颈炎等疾病,而该产品未经批准。 “该药店已涉嫌销售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这名负责人说,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吉首医疗器械市场的检查力度,发现此类产品将依法处置。同时,他提醒,市民如发现有此类问题产品,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