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6月中旬,记者从州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湖南省的规定,2011年湖南高考考生填报志愿于公布成绩后进行,具体时间从6月26日开始。 据安排,本科提前批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7月22日,本科三批(A)7月30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9日、第二次8月23日。逾期不能补报。 据了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今年各批次征集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对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相应批次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教育考试部门提醒考生:高考志愿必须经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校对签字,一经校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