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佩志 麻召玉)“我家住在苗山坡,生来就爱唱山歌。宣传《人民调解法》,心里甜得乐陶陶……”6月23日,一首首《人民调解法》宣传歌在凤凰县腊尔山镇的墟场上唱响。这是该县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凤凰县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分片连线发放《人民调解法》宣传手册、挂图,将《人民调解法》编制成苗歌、快板、三句半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春节、四月八、赶墟场等多种渠道,让《人民调解法》在喜闻乐见中,进社区(村)、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民对人民调解制度的认知度。同时,分批对县24个乡镇司法所长、350余个社区(村)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技巧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截至2011年5月,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法》专题讲座45场次,培训村干1360余人次,调处社会矛盾纠纷751起,受到乡村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