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实习生 周秋燕 通讯员 刘胜春 刘 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8月2日上午,随着驾车逃逸11天的犯罪嫌疑人冯某被抓捕归案,“7·22”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成功告破。 7月22日23时50分,在吉首市影剧院和阳光超市(建康城)之间的马路上,一辆皮卡飞驰而过,同时两名女性应声倒地。当民警赶到现场后,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伤者也已被送往医院。路面上除了事发时遗留下的几块玻璃碎片之外,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有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是一辆皮卡,具体是什么号牌,没有人看清楚。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这起肇事逃逸案社会影响恶劣,办案民警及时把案情向吉首市交警大队领导汇报。经决定,迅速成立了以副大队长王五一为组长的“7·22”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案组。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的视频监控资料,综合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并且在吉首某车辆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对现场遗留下的碎玻璃与车型进行匹配,初步断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湘U283***,车主系吉首市某果业批发部的老板。 随后民警向质生与车主取得联系,得知当天驾驶该车的是吉首市某果业批发部的一名员工冯某。据了解,冯某今年刚满20岁,是河北人,目前无机动车驾驶证。据他交代,由于是第一次驾车,当时很黑,加上自己是近视眼没有看清楚,看到灯光闪了一下后,感到害怕,同时又心存侥幸,便开车逃逸了。市交警专案组成员介绍说,冯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朋友平时一定要小心驾驶,特别是在夜晚等视线不好的时段或是转弯等视线受到影响的地段,要格外小心,以免发生交通事故。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不要慌张逃逸,而是要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