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覃遵奎 通讯员 谢 诚)8月12日,记者在永顺县采访时获悉,该县从6月20日起,在全县45个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对505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据有关部门预计,乡镇卫生院由此产生的收入差额每年近1200万元,全部由财政买单,患者受益,百姓称扬。 为了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比例,该县财政联合发改、卫生、审计、物价等部门对乡镇卫生院2010年基本收支情况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按上年全县药品销售总收入2537万元的46.5%综合补差,补偿政策一定2年不变。补偿资金来源为统筹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以及县财政增列预算,补偿方式为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目前,已预拨资金100万元,财政补偿资金的及时到位,扎实有效的推进了该县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了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切实做到了让利于民,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