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 志)近日,保靖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合理定价会在县政协会议室召开,由县招标办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及工程专家,对工程项目资料等进行全面审查,为下一步的招标做准备。这是保靖县优化发展环境,实施“阳光招标”以来又一重大工程项目。 近年来,保靖县就如何有效防止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将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和非法转包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招投标监管“机制+制度+方法”三创新,实现了阳光招标,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 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暂行规定》,对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采取“三级监管”法,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业第一级监管机构,负责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执法,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县招投标办负责对县内所有招投标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国有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把好第二道监督关口。监察部门为第三道监督关口,对第一、二道关口把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实施重大项目报告制、招标项目预审制审计、监察同步监督制、工程资料备案制。 自2009年以来该县共完成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等行业工程招投标项目137个,招投标总金额2.38亿元,无一重大违纪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招投标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县域市场经济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