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实习生 周秋燕 通讯员 张运胜)“是警察帮我结束了逃亡的日子,我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8月23日,在吉首市公安局局长于刚的敦促规劝下,网上逃犯刘靖辉走进该市公安局自首。这是该市“清网行动”以来首位身负命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 此前,因涉嫌一起命案,刘靖辉已潜逃2年。 2009年6月8日,吉首市新家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刘靖辉是犯罪嫌疑人之一。案发后,吉首公安迅速立案侦查,并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刘靖辉侥幸逃脱,从此开始了逃亡生涯。 “看到警察、听到警笛响就会胆战心惊。”逃亡2年,嫌疑人刘靖辉已面黄肌瘦。陪同儿子刘靖辉前来自首的刘志勇也有同感,他感叹“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一样不好当。”虽然儿子侥幸逃跑,但两年来,刘志勇夫妇可谓饱受心里煎熬。 刘志勇说,规劝儿子自首,是缘于公安局长于刚的上门“感化”。 8月初,在该市公安局局长于刚的带领下,民警三赴刘靖辉家,通过多次教育规劝,消除了刘靖辉家属的思想顾虑,通过亲情感化唤回了刘靖辉的“浪子之心”。 引导在逃犯主动投案自首,刘靖辉并非特例。自今年5月26日“清网行动”以来,该局已完成负案在逃人员到案40名,其中抓获24名,主动投案自首16名。 “清网行动”中,该局要求,不仅是基层派出所要深入一线,分管局领导,一样要牵头组织、具体指导协调督办大要案件,深入“清网行动”一线,还要亲自上门做在逃人员及其家属的敦促规劝工作。 在刘靖辉自首时,于刚也向自首逃犯及其家属表示,公安机关鼓励网上逃犯回来自首,也会给自首人员积极争取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宽大处理。据了解,刘靖辉在此案中起次要作用,且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又系投案自首。目前,公安机关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其取保候审,直接进入下一步诉讼程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在逃人员长年隐姓埋名流落他乡,过着非人的生活,其中多数人都具有改邪归正的迫切心态。作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一次耐心的劝导、一个贴心的举动,可能就将节省大量原本用于追逃的警力、财力和物力,以最低的追逃成本获得最大的追逃成果,并且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