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凤 通讯员 吴文玉)村民石桃花在田间烧杂草时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灾,毁林302.9亩, 8月23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石桃花提起公诉。 3月29日中午12时,石桃花来到凤凰县禾库镇禾库村“扎高塘”(苗语:地名)的自家责任田做农活,因抱有侥幸心理,石桃花在焚烧杂草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以致火越烧越大,并顺风烧到田边的山坡上,最终引起森林火灾,后经禾库镇和柳薄乡政府干部及附近村民共80多人全力扑救,大火才于当晚8时被全部扑灭。经县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大火共烧毁林地面积302.9亩,造成林木损失36175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