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佩志)“案子办理好了,请你在办案回执卡签个意见。”“好的,我非常满意,没有什么意见。”8月25日上午,在凤凰县两林乡岔河村吴成金家里,他的劳务欠款官司办理完毕,县法律援助中心朱律师请其签写回执。这是该县实施案件回执卡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效率的一个生动缩影。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岗位职能,以“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为载体,以优化法律服务质量为目标,实施《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确保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办案质量回执卡由县司法局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规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各种案件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案件质量回执卡,请当事人对承办者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案结果、收费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总体评价,然后以一案一卡形式送交县司法局,建立完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工作档案信息库,实行一月一小评,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排队,作为年底评优定级的重要依据。 实施《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有效监管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011年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案件合格率为100%,优案率83.16%,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