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龙 浩 杨向路)结伴到泸溪县浦市镇游玩,因为消费产生矛盾,青年男子谢某盗走两位同伴的财物。9月15日,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谢某被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14日晚上22时许,怀化市辰溪县三名青年男子谢某兴、唐某、谢某来到泸溪县浦市镇玩耍,由于期间消费都是由谢某兴一人支付,于是他就对谢某说了句“身上没钱还出来玩耍?” 谢某觉得自己受到奚落,暗生恨意。当三人在当地一宾馆开房休息后,谢某趁其他二人熟睡之际,将谢某兴的一部手机、1000多元现金及停放在宾馆门口的男式摩托车盗走。盗窃财物价值约11000元人民币。 盗窃财物后,谢某便骑车往怀化沅陵县城行驶。不料,在沅陵时,他不小心骑车撞伤了行人。接警赶来的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谢某言辞闪烁、神情可疑,便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盘查,最终谢某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8月29日,谢某被泸溪警方刑事拘留,目前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