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覃遵奎 通讯员 宋艳京)9月16日,记者在永顺县地方海事处获悉,该处征收规费205929元,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了2011年度湘西州地方海事局核定的年度规费收入征收指标(186000元),较去年同期(112939元)增长了92990元,增长率到82%。 一年以来,永顺县地方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地方海事局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制度,积极主动挖掘潜力,切实加强规费征收工作:一是坚持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开拓费源,征收标准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规费征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严肃财务纪律,加强票据的使用、发放、缴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日存进银行、周上解非税、月结算到账”。 四是加大稽查力度,文明执法,规范稽查行为,严厉打击偷逃规费的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规费征收电子档案等方法,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条件下,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杜绝少征、错征、漏征等情况的出现,保证了规费征收提前三个月超额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规费征收指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