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文 霞 宁 静)因为要200元钱未果,就将拳头砸向自己的亲生母亲。10月28日,被儿子打伤的高某来到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报案,并要求警方依法处理。随后,打人者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10月28日上午8时,家住吉首市镇溪办事处的高某来到红旗门派出所报案,说自己于昨晚在家中被28岁的儿子徐某打伤,并请求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经民警调查取证,10月28日凌晨,与朋友喝完酒回家的徐某以为2岁女儿买尿不湿为由,找母亲高某要200元钱。高某拒绝了儿子的要求,表示收入不高的自己本月已给过儿子2000多元,并教训在家待业的儿子应自己外出赚钱。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儿子徐某先拿起母亲床边的衣服打向母亲,随后对母亲动起了拳头。闻讯赶来的家人将高某带走。第二天一早,在亲戚家躲了一夜的高某来到红旗门派出所报案。录制询问笔录时,高某告诉民警,曾多次与儿子徐某发生争执,以前儿子只是言语威胁,没想到此次竟然用拳头打自己。高某表示,眼睛被儿子打伤,胸口与肩膀都很痛,希望公安部门对儿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红旗门派出所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