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原本是生活用水,向红权却一直按基建用水的标准支付水费。11月28日,发现漏洞后,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乾州营业厅及时更改了向红权家的水费收取标准,并对之前多收的费用以预存的方式进行了返还。 向红权家位于吉首市古城东门路105号,从2009年开始,他家的水费一直要2.7元/吨,而别家的水却只要1.5元/吨,为此他来到吉首市城市供水公司进行询问。 在查询中,电脑缴费记录显示,在2009年11月前的一段时间,周女士家的用水一度高达两个月75吨,比平时用水高出一大截。而且根据工作人员的仔细核算,水费费用的变化也是从此时开始的。按照用水量判断,从2009年11月一直到今年11月,向红权家的用水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使用,但是水费收取标准一直没更改过来,113吨的水量将近多收了136元钱。 同时了解到,由于古城进行整体仿古建设,之前对向红权家进行仿古建设时,建设用水是按基建用水来算,而基建用水的费用与经营性用水标准一样,工作人员在记录时也没有记录仔细,将用水用途写成了经营,加上该地段的抄表员从2009年以来已经换了3批,交接没有弄清楚,向红权自己也不了解这个情况,最终导致在向红权家的仿古建设完成后,用水还是一直按照基建用水来收费。 在确定了这一情况之后,乾州营业厅副主任徐昌松立即与总公司联系,同时马上更改了向红权家的水费收取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