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州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熊晓明 本报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肖彬华 提起熊晓明,知道他的人无不竖起大拇指;提起熊晓明,知道他的贪官污吏无不闻风丧胆。 熊晓明,是州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由于他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法律的忠诚、对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执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自1994年调入州检察院工作以来,他由一名检察新兵,一步一步地成长为一名侦查能手、办案骨干。 反贪工作是检察业务中最具斗争性和挑战性的工作之一,从案件线索到初查,到侦查,再到侦查终结,是一个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侦查人员有勤于思、敏于行,多层面、多角度想问题的思维,要有善于准确把握客观事实,准确分析疑点、难点,准确预测案件走向,准确把握查案重点的能力。 熊晓明就是这样一个善于思考、足智多谋的人。他在办理原某酒厂张某、腾某受贿一案时,发现张某、腾某二人是该厂开瓶器这项实用新型专利的职务设计人。按照《专利法》规定,职务设计的单位及使用人应给予设计人一定的奖励,而行贿人洪某是否是这项专利的使用人成为犯罪认定的关键。为此,他主动向同事请教、与领导商讨研究,确定围绕从洪某与该公司之间是承揽加工的民事法律关系出发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洪某与该酒厂承揽加工合同、相关合同签订人的证言以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证据,最终证实只有该酒厂才是专利使用人,排除洪某是此实用新型专利的使用人这一客观事实。 由于办案里手,熊晓明被抽调到中纪委、省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省高院原院长吴某受贿案专案组工作。期间,他在主办湖南鸿仪集团董事长鄢某等4人行贿案中,由于鸿仪集团下属各公司在所涉诉讼纠纷中案件标的较小、胜诉少、纠纷争议小,判决结果涉及经济利益相对较少,而为何鄢某要向吴某巨额行贿八九百万元,这是萦绕在熊晓明心头的一个结。他反复思考,不得其解。一日,鄢某的秘书不经意说出一句话———“资本运作”,这引起了熊晓明的注意,他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向一些经济学者请教,并立即把自己了解到的东西向领导汇报。经过缜密侦查发现,鄢某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让该公司上市前,在法律评估和财务评估及信誉度等方面获取更大的利益,明白这一点,鄢某的行贿行为直白明了。 多年来,熊晓明始终奋斗在侦查工作的最前线,审讯、问话、制作笔录、调取证据等重要工作样样里手。在他主办的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不服而缠诉缠访,无一因执法不当而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事情发生。通过办案,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当然,工作时间长了、成绩突出了、职务高了,各种拉拢、巴结、前来说情的人络绎不绝。但作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必须要有坚定的意志和信念,要有一份廉洁从检、守得住清贫的恒心。熊晓明就是这样做的。 他在主办汪某受贿案时,汪某是自己高中同届同学,其妹夫也是高中同班同学,这给自己办案带来了困难,一边是多年的同学情,另一边是不可触犯的法律。面对抉择,熊晓明决然选择了后者。有许多同学打来电话求情,甚至拿着礼金前来找他,他都一一回绝,为此,他得罪了许多同学,他们都骂他傻。但他淡淡地说:“我只有秉公办案、公正执法,才能对得起检察官这个光荣称号。” 17年来,他每年加班时间多达70多个工作日。为了准备侦查计划、方案,他经常挑灯夜战;为了调查取证,他经常废寝忘食。在他那里,吃苦受累已成为家常便饭。面对妻子与孩子,他有愧于他们。在妻子与病魔抗争3年多的时间里,他都没有好好地照顾妻子一天,经常是在案情出现重大转机、取得重大突破时,数个月都没有回家。而儿子希望爸爸能接自己放学,更是成了儿子的奢望。 熊晓明的付出,回报他的只有一项项接踵而至的荣誉,他先后被评为“全省公诉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侦查员”、“全州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多次立功受到省检察院、州政府的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