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笔者从花垣县文化局获悉,由文化部主办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颁牌仪式上,花垣县凭借苗绣、织锦而荣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这是该县继2008年后,再次荣获这一称号。 2006年,花垣苗绣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苗绣是指苗族民间传承的刺绣技艺,是苗族历史文化中特有的表现形式之一,是苗族妇女勤劳智慧的结晶。织锦,是花垣苗族又一传统工艺,苗语叫“细抢那布”,它是用丝线编织而成的布带,根据所需可编织出各种花、鸟、鱼、虫、龙、凤等栩栩如生的图案。 近年来,该县十分注重苗绣、织锦等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弘扬,成立了苗绣、织锦传承所和苗绣、织锦协会,通过举办苗绣、织锦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增强苗族群众的传承保护意识,提高苗族服饰制作、苗族刺绣技术水平,更好地为特色村寨和旅游服务,促进该县民族文化、民族经济的发展。该县近年生产的壁挂、挎包等织锦远销港、澳、台等地和欧美国家。 (潘尚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