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章 雪
这是一个受到数万网友热议的法官,这是一个与被告斗智斗勇的法官!
2011年12月14日,在花垣县邓某等24人涉黑案中,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田环担任了该案审判长,开始了历时5天的紧张庭审工作。
翻开田环的办案记录,由其主审的一个个刑事大要案件历历在目:
2008年5月,他主审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由中央电视台《庭审现象》全程录播;
2010年7月15日,他主审泸溪县新最大一起贩毒案,中国法院网、红网同步网络直播,逾4万网民在线观看;
2010年11月,他主审的凤凰少女跳楼案,吸引了7000多万网民持续关注;
2011年6月,他主审的两起涉黑案,被告人多达65人,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随着一系列刑事大要案件的公开审理,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法官田环,他的知名度也越来越大,不知不觉中成了湘西法官的形象代言人。
正邪角力匡正义
“法官百分之一的错误,就会造成有关诉讼当事人百分之百的冤屈。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田环本着对老百姓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办案中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一丝不苟地办好每一件案件。
2006年7月23日,彭某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彭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闻知消息后,永顺人宋某百感交集,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原来,2005年4月,永顺县人民法院曾以宋某涉嫌强奸罪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宋某感到万分冤屈,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州中院,田环接到此案后,通过对证据材料逐条梳理和认真核实,敏锐地捕捉到案件在证据和事实认定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隐患。通过开庭审理并组织合议庭反复论证,田环最终做出将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决,并详细列出了重审提纲作为指导意见。重审中,原审法院和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综合考虑后决定对宋某以证据不足做出了撤诉处理。此后不久,在另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其被告人彭某某供出了牵涉到此案的强奸犯罪事实。真凶终于浮出水面,洗白了宋某蒙受之冤屈。正是田环的谨慎与细致,使该案分清了是非,防止了冤狱案件的发生。
2007年8月8日15时许,一个来自湘西的电话打进中央电视台《忏悔录》栏目组,两个身份神秘的人在电话中声称自己杀了人,主动要求向电视台投案自首。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到央视去自首?这种自首能否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投案自首行为?能否从轻判决?人们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纷纷关注此案。
此案发生在我州龙山县,法院领导把案件交给田环主审。经过慎重考虑,田环把开庭地点特意设在了案发地。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派出摄制组同时进驻龙山,对此案审理和判决进行全程录播。
庭审现场如战场,充满了权谋与智慧的交锋、正义与邪恶的角力。庭审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些许异常行为、犯罪嫌疑人之一陈某在庭审现场的突然翻供,成了能否认定犯罪嫌疑人自首行为的辩论焦点,控辩双方也为此唇枪舌剑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主审法官田环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严谨的审判方式和严格的审判纪律,始终把握着庭审节奏、驾驭着整个庭审过程。他与合议庭经过认真审理,最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虽属主动投案,但在法庭上翻供且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认定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该案在全国范围内录播,审判长田环威严的气度、规范的用语以及敏捷的反应,给旁听群众及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客观公正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对于每一件案件,田环都严格审查,慎之又慎。涉及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的不足证据,及时建议公诉机关补充证据;涉及被告人漏罪的案件,及时建议公诉机关做出补充起诉。正是在他这种踏实而严谨的工作作风的感染下,他所带领的州中院刑一庭在近5年的工作中,错案率为零,司法绩效名列省州前茅。
临危受命保公平
2010年9月19日上午,一阵急迫的铃声把田环请到了州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办公室。原来,震惊全国的凤凰少女跳楼案已起诉到州中院,而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审理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了田环身上。
面对这起轰动全国的特殊案件,面对这起高达7000万以上网络点击率的敏感案件,面对被告人及受害人双方所聘请的著名律师团队,田环倍感责任和压力很大。他清楚地知道,这个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不能出丝毫差错,既要严格执法,还屈死的受害人一个公道,又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受命后,田环放弃了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埋头扎进了浩瀚繁杂的案卷材料里,严审细查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份言词证据,每一份物证书证。通过反复审查核实案卷材料,他从证据中发现了一些遗漏,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侦察机关发出了补充侦查证据的司法建议。
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很大,涉案被告人的身份特殊,田环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秉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理念,排除一切来自案件之外因素的影响,在受案后仅用了15天时间就组织公开开庭审理,并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快速、高效、准确、公正地完成了此案审判。最后,以6名被告均系主犯进行从严惩处,各被告人依法受刑,受害人家属也得到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对于判决结果,社会舆论和媒体评论持一片赞誉之声,受害人代理律师认为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受害少女的家属也表示很满意,认为它“公平公正”、足以告慰屈死的冤魂。
翻开田环的办案记录,可以看到里面不少是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影响重大的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案情错综复杂、关注度高,每一件的审理都是如履薄冰、负重前行。2011年,他主审的吉首杨某涉黑案,涉案人数多达38人,判决书长达214页,18万余字,被告人数之多,开庭时间之长、审理难度之大,均创下了全州刑事审判的最高纪录。这一个个大要案件的成功审理,无不倾注了他的满腔热血,无不彰显了他捍卫法律尊严的赤胆忠心。
抵制诱惑护国徽
“要对得起头上的国徽。”在平凡的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田环数十年如一日地坚守着公平和正义,维护着人民法官的尊严与声誉,捍卫着百姓的安全与权益。
2010年7月的一天傍晚,田环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电话那头的朋友闲侃了一会,最后说到了一起由田环主审的涉黑案。原来,这位朋友是受这起涉黑案的被告家属所托,想通过他找田环说情。田环明白朋友的用意后,坚定地说:“如果我们是朋友,那么,案子的事情就请不要让我为难,一切都会公事公办!”朋友也知趣地挂了电话。
原来几天前,田环和庭里的办案人员审理完该案回到办公室,该案的家属就来找他,用商量的口吻说,为了保住罪犯的一条性命,其家属愿意交20万元的罚金,其中3万元直接交给院里,而其余17万元则作为“酬劳”给田环本人,田环严肃地批评了他,说一切会依法办案,法官的人格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田环在吉首工作了20多年,朋友多,熟人多,在这样的环境中,审理案件难免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干扰”。为了公正办案,他得罪了不少人,其中包括他的一些亲戚。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安慰”自己,做法官不可能不得罪人,只要我们在处理案子时能做到客观公正,时间长了,人们总会理解的。
“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20多年来,在遭遇私利、亲情与法律的碰撞时,田环总能坚持原则,公正不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刀尖上行走,创造出了一个个不平凡的业绩。
尤其是近几年来,田环个人年均办案数达35件,居全庭人均办案数之首。他所承办的一审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因适用法律不当被改判;他主审的二审案件中无一件被提起再审。在他的率领下,州中院刑一庭当年结案率均达到100%,且在历次案件质量评查中,都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好评。
因工作出色,田环先后获得了湖南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面对荣誉,田环表现冷静与谈定。他说:“这些荣誉是属于集体,属于刑一庭的,如果没有刑一庭其他同志的通力协作,就不会有今天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