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林业局 荣膺“省林改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张明德)日前,从全省林权主体改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传来捷报:吉首市林业局荣获全省“林改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吉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15个乡镇(街道)、162个村(社区)、900个村民小组、4.1万户、17万余人。此项工作自2009年10月全面启动,目前,共完成外业核实面积122万亩,核实宗地18.3万字,核实率100%;发放林改证书4.96万本,发证率100%;林权纠纷调处240起,调处面积2181亩,调处率100%。超额完成了省定的林改“988”目标任务。通过林改,林农真正获得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为资源增长,林农增收,产业发展进一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林改工作中,吉首市林业局严格遵守了“部门服务”的林改工作组织原则,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通过认真组织,精心操作,严格质量,强化督察,达到了林改工作质量要求,谱写了林改工作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