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通讯员 高俊)1月18日,吉首市就业局正式发布新发和换发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信息,该市开始启动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据了解,新使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全面准确地记录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情况。今后,持证者可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据就业局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起,吉首市将停止使用《湖南省再就业优惠证》和《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对原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换发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期限,不影响其继续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发或换发期间,劳动者可正常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此次集中换发新证的时间从2月1日到到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