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王 芳 谢文馗)1月19日,泸溪县物价局工作人员上街给出租车司机发放《提醒告诫书》,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价格秩序。 该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醒告诫金桔、沅水出租车公司及经营业主,在春节期间务必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县物价局核定的起步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做到守法运营、诚信经营、文明运输,自觉维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本通知下发后,仍自行提高出租车起步票价、燃油附加费、途中加价、不打表计费等违规问题,该局将依法依规从重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方便广大市民投诉,该县物价局、城市客运办还通过电信短信平台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12358、4267305,对县域出租车业主发放《关于严格执行出租车票价政策的提醒告诫通知》。春节期间,该县物价局实行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制,依法为群众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