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杨正祥)“全市范围内微型车、农用车凡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限于2012年4月1日前自行恢复原状。”3月12日,吉首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拉开了机动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 该市针对辖区内机动车辆非法改装情况严重的现状,从3月9日起至5月中旬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机动车辆非法改装现象,促进农村客运市场安全、和谐、有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整治行动正处于宣传动员阶段,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正深入一线,宣传法律、政策,调查摸底,做好车主教育整改工作并督促签订自行拆除的承诺书。从4月2日起,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届时,该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凡不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或道路运输信息与车辆不相符的,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理。经确认为非法改装的车辆,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