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 胜)4月9日,凤凰县社会综合治税部门协税护税信息员培训会在该县地税局召开,县发改、住建、财政、银行等31个县直部门信息员参加培训,此举标志着该县把部门协税护税工作正式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培训会对《2012年凤凰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办法》就部门责任落实、信息提供、委托代征、联合控管等协税护税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实行按季考核制度,定时公布考核结果,并纳入本年度部门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中。目前,该县地税局已与国土、住建、房产、金融、公安等部门逐步建立起“先税后证”、“源泉控管”、“信贷信用”、“定期交换”等长效控税机制,部门信息初步实现税务共享,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纵深推进。 据了解,“十二五”开局以来,该县以《湘西自治州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为依据,迅速出台《凤凰县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在房屋租赁及家庭宾馆税负调整、河边酒吧及餐饮业税负调整、车辆税收等涉旅行业全面开展综合治税工作。2011年共实现综合治税税款入库1600.21万元,是年度治税总任务1515万元的105.62%,占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