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国军 胡建军)5月18日上午,古丈县餐饮行业个体工商户张某来到该县地税局缴纳了第一笔528元的价格调节基金税款。标志着该县地税代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价格调节基金是省政府委托地税系统代征的一项新的费种,征缴标准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计征,范围涵盖娱乐、旅店、饮食、通信、烟草、酒类、化妆品、成品油、电力、燃气、热力生产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平抑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生活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以及重要商品储备。 为确保价格调节基金顺利征收,该县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及时组织地税、物价、国税对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费源分布状况和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通过纳税大厅显示屏、互联网站、税收管理员面对面宣传等渠道开展了广泛宣传,在方便缴费人、节约征收成本的同时,努力勤征细管,确保应收尽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