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恒江 特约记者 彭司进)5月25日,保靖县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年初以来,该县进一步扩宽孤儿救助面,受助孤儿人数增加到了372人,发放生活费111.6万元,孤儿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该县规范孤儿管理,对孤儿的认定,实行调查与上报两条线。各村寨(社区)、乡镇将孤儿情况及名册上报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和社区对孤儿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孤儿抚养不漏报,不虚报。对于已确定抚养的孤儿,填写《儿童信息登记审核表》和《湘西自治州孤残儿童现状调查表》。父、母亡故的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对孤儿“一人一档”建档立案,作好跟踪管理,并将孤儿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规范管理。 孤儿抚养经费的发放,严格按照省、州的要求和助孤程序办理。费用发放实行一人一卡,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户头,由县民政局将经费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所。经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由监护人领取,保证助养经费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每名助养孤儿的手中。 据了解,保靖县孤儿抚养工作从2010年开始实施,当年确定抚养孤儿200名,每名孤儿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费。2010—2011年,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20万元,为孤儿发放了288万元生活费,孤儿生活费发放累计达到了39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