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宏贵)5月23日,保靖县毛沟镇永和村的杨通根、向芹这对不幸遭遇车祸的新婚夫妇,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分两次收到了12万元补偿费。 3月19日,吉首市民向浩驾车去龙山县,当车行至保靖县毛沟镇田家村一弯道路段时,迎面撞上杨通根夫妻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向浩因占道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根通负次要责任。事故致向芹面部擦伤及上嘴唇撕裂伤,杨通根受脑挫伤、左眼几近失眠、情绪急躁、部分失忆。收治二人的花垣县人民医院告知,杨通根因脑神经受损伤严重,左眼视力要恢复到正常状态该院没有治疗把握,需要靠其自身体质长时期休养及长期护脑疗养。杨通根从事个体电脑维修技术,有较好的收入,其夫妻刚举办婚礼7天。当其看到新婚妻子面部毁容,自己由于因脑伤失忆恐再难从事原职业,且家中有三位老人需其赡养,精神压力重,情绪十分悲观。 杨通根亲属朋友20余人得知二人伤情严重后,情绪十分激动。他们到吉首找到向浩家庭详细地址后,多次扬言要拿家伙上门索要赔偿。向浩因害怕不敢见面,只由其父代为支付医疗费。伤情未愈的向芹担心亲戚闹事不利治疗,向保靖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及时指派何昌金律师为其提供帮助。何昌金律师两次找对方协商,并向杨通根亲属朋友宣讲法律知识,做好情绪稳控工作。 最终,在何律师的调解下,双方于5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向浩独自承担已支付的55800元医疗费,合同签订日再支付11万元,24日出院时支付1万元,杨通根夫妇自行决定继续治疗及休养,不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杨通根夫妻已办理了出院手续,双方终在握手言和中结束了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