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龙 浩)6月7日,涉嫌失火罪的张老汉被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今年的清明时节,这位姓张的老汉因为疏忽大意,燃放爆竹引发火灾,结果造成失火毁林300余亩。 今年4月2日下午,年过六旬的泸溪县合水镇农民张老汉同家人前往祖坟祭祖,先是烧纸钱,然后点放鞭炮和冲天炮,在燃放第四捆冲天炮时,张老汉突然发现放炮的坟边上方约20米远的茅草坪起火了。随即,张老汉停止燃放爆竹,并和家人合力扑火。 在扑火的同时,张老汉报告了镇政府和林业站,镇政府和林业站得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火场组织扑火,但由于当时天气干燥,风势较大,火借风势燃烧得很快并迅速蔓延,经过众人合力奋战,直到4月3日早晨,大火才被完全扑灭。 经勘查鉴定:此次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为21.50公顷 (1公顷等于15亩),其中林地12.2公顷,经济林地7.1公顷,宜林荒山荒地2.2公顷。 案发后,张老汉主动向合水镇林业站交纳了9000元人民币作造林恢复植被费用。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