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8家问题眼镜店
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舒大秀 彭利勇)6月7日至6月12日,吉首市食药局在该市内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检查,依法对8家存在问题的眼镜店进行了处理。
该局一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有经营注册证和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企业人员资质、经营场所、验配设备、制度建设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共检查了20余家眼镜店,对6家无证经营的眼镜店下达暂停销售隐形眼镜通知书,对2家涉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